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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只是对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作出了规定,而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并没有明确确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似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
他们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即使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也不会受理的,他们事实上已经终止同居关系了,但考虑到将来有可能因同居期间的财产产生争议,你母亲可以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是一般共有关系,你母亲出资的房屋属于你母亲个人所有。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主要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等。而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 2.另外,同居前或解除同居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同居期间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也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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