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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4级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分为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和部分护理,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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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其他必要的费用。
看具体情况定,赔偿金额是根据受害人伤情以及平时的工资水平还有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等因素来确定的。
工伤一级赔偿如下: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6.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伤残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1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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