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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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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法的,可以认定具有法律效力。虽然日期没有反映在借据上,但只要能证明贷款行为发生在20年内,即在诉讼时效期内,就受法律保护。你可以通过诉讼收回你的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只根据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辩称已偿还贷款,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对贷款关系的建立承担举证责任。
借据上的利息是合法的,私人贷款的利率可以适当地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类似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人贷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款人约定逾期利率的,从其约定,但年利率不得超过24%限制。逾期利率未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1)贷款期间未约定利率或逾期利率,贷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要求借款人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贷款期间约定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贷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贷款期间的利率支付利息。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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