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采取法院所在地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一概适用中国法律。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夫妻结婚以来的...
我国人民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对于境外财产,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财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这样处理,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境外财产不可做离婚分割。我国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要分割国外财产的,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外国的财产变卖折现后再带到国内来,以中国法律对其财产进行分割。
我国人民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对于境外财产,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 或者将财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