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何答辩无外呼,你主张在超过前找对方主张过债权。...
1、在法律上只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定义,没有诉讼时效消灭的概念。2、如果对方在一审中未进行诉讼时效的抗辩,而在二审中又提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债务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尽量让其同意偿还债务,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纠纷,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自愿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打个两个比方:1现在有某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它一年多的时候就出现中断事由归零了,然后再过一年多又归零,再过一年多又归零那法律就不给它机会无穷无限地归零下去,所以就设置了个“权利被侵害起20年的限制”。2现在有某纠纷,纠纷完了受害人一直不知道自己受侵害,过了20多年才发现,想主张权利。法律就不给它机会主张权利,因为太长了,所以也设置了这个“权利被侵害起20年的限制”。至于“可以延长”,一切诉讼时效(包括普通的、特殊的、20年的),都可以延长,而是否予以延长由法官决定。这里事实上是赋予法官对诉讼时效的“自由裁量权”。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关于借条有效期和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希望的文章能够被大家使用在处理生活中的实际情况上,感谢您阅读的文章,若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4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5,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