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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
申请发明专利所需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可同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以上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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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 (1)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及连接关系,工作原理。 (2)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各元器件名称,及元器件之间的电气关系。 (3)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工艺条件。 (4)涉及化工设备系统的发明,应当提供各个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具体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设备的结构特征、连接关系。 (5)涉及药物发明的,应提供药物的成分、含量、制备方法、临床或动物实验的方法和试验数据。 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领域的发明,应提供须保藏的证明。 4、附图说明(如果需要) 5、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具体举例说明本发明。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1、发明创造名称: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2、背景技术:与本发明创造最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 3、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产品类的发明创造: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各部件名称,及其相互之间的联接关系,并说明其工作过程,中合国际知识产权资深顾问说,这些提供方案以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电子类的发明创造: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图中各电子器件或模块说明其原理;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包括加工工艺、化工产品、药品、食品等,应详细地说明其加工工艺步骤及工艺条件的限定,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艺流程图;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提供该方法的处理过程,并根据需要提供其流程图。 4、发明创造的有益效果和优点:描述本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对比所具有的积极的效果和优点,且所述的优点和效果是由于采用了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而直接获得的。 5、附图说明:如果有附图,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 6、实施例: 产品类和电子类的发明创造:实施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一种或多种具体设计方案,如果提供有附图,该部分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应的零件之后,可以根据需要说明其功能、动态构造、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等。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应详细说明其工艺过程、操作步骤和具体的工艺参数等,通常应该供多种工艺参数结合的实施例方案;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结合流程图等提供该方法的详细的具体实现的方案,可以提供多种方案。
申请发明专利所需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可同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以上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以上文件必须是打印文字(采用4、小4或5号字的宋体、仿宋体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一定要清晰;纸张为A4的打印纸或复印纸;距纸张的上边和左边留有2.5厘米的边距,距右边和下边留有1.5厘米的边距),并且一律采用专利局规定的表格格式。(一)请求书的撰写:按照表格的内容及提示填写。(二)说明书的撰写:按照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创造的目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结合附图做进一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步骤逐一进行论述。(三)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应以说明书为依据,分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当有多项权利要求时,应以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一般情况下第1项权利要求即为独立权利要求,余下为从属权利要求,需要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做进一步限定的,即为从属权利要求。 1、独立权利要求通常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a.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以及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b.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类似的用语,写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独到技术特征。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一起,构成了该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范围。 2、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a.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b.限定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四)说明书附图的绘制:实用新型专利必须要有附图;发明专利一般有附图,但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1、附图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a.对于机械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采用各种视图反映产品的形状和结构。 b.对于电器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是电路图、框图、示意图; 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 d.对于方法发明,附图可以是表示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流程图。 2、附图的要求: a.附图应当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即应当使用绘图工具(或电脑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均匀清晰,图面不着色,图周围不加框线,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绘制,但附图不用标注比例和尺寸数据。 b.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符合照相制版的要求; c.同一专利申请的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同一张专用格式的纸上,并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用“图××”的形式来表示。 d.同一专利申请有多页附图的,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写页码; e.同一专利申请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必须前后一致,在说明书中未提及的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 f.附图中除必要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它注释。(五)说明书摘要的撰写: a.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对申请实用新型的产品应写出其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特征。不应写成广告或单纯产品的功能介绍; b.摘要不应加标题,可以连续书写; 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摘要可以包括申请的化学式中最能说明发明特点的一个化学式。摘要也可以包括数学式或反应式。 d.摘要不用分段,全文不得超过200字。(六)摘要附图的绘制:对于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单独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最能说明技术特征的一个附图,来作为摘要附图,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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