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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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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既遂、未遂都是刑事犯罪当中具体的犯罪形态,除此之外还有预备、中止。而对于不同的犯罪心态,我国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不一样,而现实中对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也是比较难的问题。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绑架罪的既遂和未遂怎么区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绑架罪指什么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二、绑架罪的既遂和未遂如何区分(一)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行为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应当以是否实际取得财物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判断既遂行为的标准。本文认为,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实际控制,不构成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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