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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封闭性限制是指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自由地转让,但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股份的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固有特征。股份本身作为一种财产具有可转让性,因此股份转让可以不经过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份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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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当遵循法定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对内转让时,没有任何限制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对外转让时,有一定的转让限制或条件。 具体来说,如果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对出资有优先受让权。 因此,股东要想将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取得其他股东的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协商转让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行业分类方法虽有不同,但大体上都是相似的,就是将具有共同行业特征的企业股票归在一起。然后整体进行转让。板块的共同属性,使它们可能受到相同因素的影响,产生相似的走势,并成为股市炒作的题材。同时,板块和板块之间又是相互影响的,例如金融股的波动常常影响地产股的走势,而地产行业的兴旺则可以带动建材水泥行业的繁荣。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根据《公司法》第140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封闭限制《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2、股权转让场所限制《公司法》第十三十九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权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146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时,具有转让效力。三、发起人持股时间限制对股份公司名称股份的转让,《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使发起人和其他股东的权利不相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种市场主体的行使权利不相称。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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