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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时间限制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规定解除。没有法定或约定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
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无期限的,视为不定期承包,一方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但要在合理的期限告知对方,解除通知送达对方后,承包合同解除。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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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履行终止前。一方面,如果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订立时,应认为当事人已经意识到发生的事实,当事人仍然将对自己不利的变更作为合同的内容,这意味着当事人自愿承担风险,因此事后没有必要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如果合同履行后发生变更,由于此时合同关系已经消除,不适用合同履行变更原则。合同终止也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在合同终止前,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就没有必要解除,如果合同已经完成,就没有可能解除。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固定期限合同解除终止和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终止的赔偿没区别;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是主动提出辞职或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降低劳动条件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或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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