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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登记的夫妻生育证办理程序1。夫妻生育前向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家表达生育意愿后,专家向其宣传《湖南省人口与计划...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夫妻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分属两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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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准生证办理流程还是比较复杂的,主要有:(一)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向发证方单位或村级专干领取再生育审批表,村级专干应向其宣传《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二)夫妻双方按要求填表,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由村级专干在5个工作日内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提交下列材料: 1、再生育审批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单独两孩”家庭还须提供夫妻任意一方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需要所在单位或计划生育关系管理单位出具证明。(三)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夫妻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分属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还需配偶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发证机关审批。(四)发证机关自收到上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应由本机关政策法规机构审核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批。(五)经审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由发证机关的统计信息机构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由其督促申请人双方各自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准再生育子女的孩次、合法生育时间和举报电话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六)发证机关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领回生育证并送给申请人。(七)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或办证要求的,由发证机关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将材料退回申报单位并书面说明理由,或责成申报单位限期补充相关材料。
湖南准生证办理流程还是比较复杂的,主要有:(一)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向发证方单位或村级专干领取再生育审批表,村级专干应向其宣传《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二)夫妻双方按要求填表,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由村级专干在5个工作日内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提交下列材料: 1、再生育审批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单独两孩”家庭还须提供夫妻任意一方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需要所在单位或计划生育关系管理单位出具证明。(三)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夫妻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分属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还需配偶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发证机关审批。(四)发证机关自收到上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应由本机关政策法规机构审核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批。(五)经审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由发证机关的统计信息机构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由其督促申请人双方各自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准再生育子女的孩次、合法生育时间和举报电话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六)发证机关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领回生育证并送给申请人。(七)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或办证要求的,由发证机关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将材料退回申报单位并书面说明理由,或责成申报单位限期补充相关材料。
湖南省二胎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准生证早就取消了。以前需要生育的夫妻,应向计划生育机构申请准生证,证明合法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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