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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2条:”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
到法院立案受理时间很短,半个小时左右。但开庭时间往往要一个月以后了,像简单的交通事故赔偿往往都会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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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对法律程序并不太了解。简易程序是指当事人认罪的没有争议的简单刑事案件,这只是代表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可能很简单,也会被法院以最简便的方式进行审判。这与当事人被采取什么措施并无直接关系。法院对当事人取保候审是正常的法律程序,没变更强制措施再羁押已经很好了。这也说明很可能会被轻判,不用执行实刑,该高兴才对。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在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时,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在开庭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 对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理;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该司法解释明确7种情形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一,是的,二审不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刑法诉讼里的特有程序,民事诉讼不存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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