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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各自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领取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表格,双方当事人一起填写签字和按手印,注明年月日。提交离婚协议之后,才可领取离婚证。一方不到场,办不成。
签好了就直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干嘛去公正啊。
可以,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条例中没有规定双方当事人一定到场,所以我想是可以的,只不过离婚协议必须符合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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