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相关规定: 第三条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
机动车报废处理: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地车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您的车辆登记 车辆管理办公室)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除的监督管理,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1、已注册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一、报废的地点 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二、办理条件 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办理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牌照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事故车辆证明材料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四、车辆报废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车主持《变更表》、《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