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诉讼的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
1、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 2、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此种反诉指刑事反诉,即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牵连的犯罪行为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反诉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反诉的被告人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 ②反诉的案件必须是与本案有牵连的; ③反诉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人民法院原则应将反诉与自诉合并审理。自诉人撤诉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202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6个月以内宣判。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行和解是当事双方行使诉讼权利的一种行为。对于当事人达成自行和解协议或者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确属自愿合法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应当允许。对于自诉人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原因,不是出于自愿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凡自行撤回自诉的案件,除有正当理由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
实践中,什么是刑事案件中审判监督程序,审监程序有哪些特点?请看下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予以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该案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审判监督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才能适用。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有以下特点:1.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包括正在执行和已经执行完毕的判决和裁定。2.审判监督程序是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提起的。3.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经有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才能提起。4.最新司法解释对申诉的期限已有规定,据此,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不再是无期限限制的。请参见本章第2节有关申诉受理的内容。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人民法院。6.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将根据原来是第一审案件或第二审案件而分别依照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进行。7.具有特定情形的,再审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这是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本章以下简称《具体规定》)新增的规定,请参见本章第3节的有关内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