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用人单位不服从劳动者的安排,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2-0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作岗位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而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并采取“书面形式”。工作岗位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劳动者不接受工作岗位的调整,并不属于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若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作为相对优势一方的用人单位,在需要变更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时,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的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所需变更的内容,尊重劳动者的权利,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以免给劳动者履行原劳动合同造成实质影响。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