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属于。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
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债权,不属于物权。物权是对世权,或者说绝对权,是关于无的归属、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针对所有非权利主体;而债权属于对人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目前尚无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学术界也尚未对此形成统一或较一致的定义。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与《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及有关机关正在起草的法规草案的精神,认为融资租赁合同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方的选择,出资向供货方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满,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续租或退回租赁物。从其基本含义看,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以租赁形式融通资金为主要职能的新型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属于双务合同和要式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该合同应当是双务合同,合同生效后,双方就产生了债权债务。然后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当事人签订了书面的合同后,该合同就立即生效,因此该合同应当属于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属于重要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802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