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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立案后,可以向一审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回的钱物吗?

2022-10-09
如果申请再审被高院立案后,作出了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的,则不能执行了;没有作出中止原判决执行裁定的,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如果是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是可以申请继续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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