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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应当提供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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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应持有本人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三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1、双方有效簿或有效证明;2、双方有效或有效;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4、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③《居民身份证》。
需提交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那天可以做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结婚证;(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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