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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误解了分居的意义,你想的分居基本不符合法律所认可的分居,一般分居都是要在起诉以后的分居了,因为要求的是在感情破裂的基础上的分居,你难以...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感情破裂还包括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坏习惯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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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不是。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是法律列举的一系列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中的一种,如果有证据能够双方之间符合其他的法定情形,就没有必要等到分居满两年才提出离婚。 2、分居满两年不一定视为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前提是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在司法实践中操作的可能性较小,证明分居满两年很困难,除非一方因刑事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满两年的,或者被强制戒毒满两年等。
夫妻分居几年视为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就视为感情破裂,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我们认为,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过去的司法解释,以三年分居为离婚条件,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认为三年太长,以两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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