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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了再次结婚是需要的,当事人应当向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证作为其单身的证明,因此应当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之后才...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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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办理结婚手续,是需要离婚证的。如果丢失,可以补办。补领程序: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需提供的,再婚时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些只会在离婚证上盖章或出示,不会收回。《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双方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八)双方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离婚前必须有结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份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份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份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结婚证丢失情况,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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