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务作品著作权协议的内容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信息、授权人信息、著作权授权使用期限、有关责任区分与认定、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的相关知识如下 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6条此时作者对该作品仅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8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4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