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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不还款需要担保人还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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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那么债权人只能先向债务人要钱,经过法院判决与资产清查确定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这个时候,那么这时候债权人才能去找担保人要钱。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要钱,也可以向担保人要钱。
1,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2,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能会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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