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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外债股东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公司欠外债股东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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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公司出现负债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是众多债权人及公司股东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就公司的负债而言,公司和股东是如何处理负债的,这是公司经营需要明确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具体谈一下公司负债,股东是否有责任的问题。 我们知道,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公司负债与公司股东没有任何联系,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负债时,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再根据股东出资的具体情况向股东追偿,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人格混同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股东对公司负债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1.分情况看待。 2.公司欠债的情况下股东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股东完成了自己的出资义务以后,公司在法律层面上是可以独立的承担债务的,这也是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3.但是如果股东有抽逃公司的资产或者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就负有连带偿还责任。
公司欠外债股东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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