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充分发挥审查委员会科学决策、民主管理、高效运行的作用,明确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贷款审查委员会决策水平,按照“审贷分离...
为充分发挥审查委员会科学决策、民主管理、高效运行的作用,明确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贷款审查委员会决策水平,按照“审贷分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议事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本院实际出发;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充分发扬民主;3.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二、主要职责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在全院的贯彻执行。2.加强全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研究确定院属各党支部的设置,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3.领导和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党总支的工作计划。4.协助校党委做好本院领导班子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做好本院系、所、办公室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涉及行政干部,要听取院长意见。5.做好本院师生中的发展党员及党支部和党员的评优工作。6.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条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1、贷款审查委员会是联社管理层审批贷款的决策机构,负责联社主任办公室,接受联社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2、审议提交联合会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的其他信用事项,以及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或条例)》方案第十条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创办的公益事业相关事宜。第十一条由村民委员会向与会的村民代表和村民详细公布拟办公益事业的项目,说明要讨论的内容。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充分听取村民代表和村民的意见,并指定人员作详细记录。对村民代表和村民提出的问题要作耐心、细致的解释。第十三条讨论结束后进行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参加人员超过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第十四条参加人员应超过全体村民的三分之二为合法;同意的人数为超过到全村民代表和村民的二分之一为有效。第十五条召开村民大会,同一户为两口人以上,可以派一人参加,代表家庭组成的成年人。第十六条村民应该是长期居住在本村,有长住户口的满十八岁以上公民。第十七条长期外出从商从劳的村民本人不承担支付筹资费用。未离开村的家属如数缴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1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