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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人身受到损害,赔偿义务人应承担赔...
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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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现在提出的这些赔偿款项要看其作出的伤残鉴定的鉴定结论,如能够评上伤残等级,才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在理赔的过程中都会需要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所有材料,而且是原件,要进行归档。如出了事故后双方能进行协商调解好则可以避免走诉讼途径,如你对其提出的主张由任何异议,双方均可对此次事故提出诉讼进行合理合法解决。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在发生交通事故且确定责任方为对方的情况下,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索赔途径: 1. 向保险公司报告相关事宜,以便他们对此次交通事故的成因及所带来的财产损失等因素进行全面审查与核实。如果审查结果显示保险公司可承担相应数量的保险理赔费用,那么赔偿流程便可顺势展开。但是,如果审查结论表明这部分赔偿无法填补全部损失,那么剩余部分将需要责任方自行赔偿。 2. 与对方共同商谈并达成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等方面的共识。一旦双方达成合意并顺利完成赔偿事项,整个赔偿过程便告圆满结束。但是,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相关争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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