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殴打未成年人,造成重伤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二、罪的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多为掌握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基层农村干部。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只要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构成本罪,如果非法剥夺他人身自由是为了其他犯罪目的,其他犯罪比非法拘禁罪处罚更重的,应以其他罪论处。
殴打未成年人,造成重伤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具体量刑时,不但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和危害社会的程度,还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是否初犯、偶犯或惯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况,以及犯罪后有无悔罪表现,一贯表现等情节,决定对其适用从轻或是减轻处罚,以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幅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