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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利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
宅基地使用权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且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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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我们都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并没有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在使用国有土地时,也是需要先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在计算土地使用税时会根据土地的具体类型以及土地的面积来确定,如果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也是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让方式有出售和赠与等方式。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根据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在城镇登记的子女依法继承和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房地产一体化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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