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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 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
《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依此规定委托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与委托人的法律地位平等的受托人也有权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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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 一般认为,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 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 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 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权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75条第17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并非所有的股份、股票都可以转让,所以在法律限制自由转让的范围内,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受到限制,这就要求股权质押必须符合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对此,根据《公司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分别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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