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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流程的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
房产证办理流程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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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关于房产证办理的程序以及应当准备的材料如下:携带的文件及费用 1.业主身份证; 2.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3.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4.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5.契税款及办证费。 办理流程 1.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2.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3.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代理人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当事人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至房产交易中心;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开具完税证明,领取房产证。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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