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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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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必须先移出异常经营名单,看是什么原因导致异常,然后根据不同原因解决问题。一、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未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单;二、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当先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然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单;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公示信息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单;四、失去联系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可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单。企业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此外,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决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具体来讲如下影响:一、市场黑名单。那些逾期未报送的市场主体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3年未报送年报的,将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的市场主体“黑名单”,届时企业贷款将会受限。经营异常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二、信用受损。如果存在失信行为,被列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企业将伴随“终生”,想做自己的品牌或者产品的时候,信用会遭到质疑,在与他人合作时,往往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在认定着名商标时同样会受到阻碍。三、负责人受限制。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条例公布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企业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清单,首先要转移异常经营清单,看原因是什么,然后根据原因解决问题。一、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书的企业,在补充未提交年度报告书并公布后,可向工商部门申请转移经营异常清单二、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当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向工商部门申请转移经营异常清单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虚假,更正其公示信息后,可向工商部门申请转移经营异常清单四、失去联系的企业,依法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或提交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如果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已确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对于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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