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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分得土地补偿款。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
如果离婚后将户口迁出的,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由于不具有被征收村集体的户口,所以是没有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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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性户口迁移到男性的,不能分享赔偿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拟征用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办理赔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和实施有关费用,确保全额到位,与拟征用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权人签订赔偿安置协议;个人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用土地时如实说明。因此,已婚妇女的户籍不在当地,不享有征地补偿的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据此,农村农业户籍妇女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分配有生产资料,应视为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获取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安徽省补偿安置方式主要有货币安置、产权调换安置、土地安置加货币补偿、重建等四种。相关情况如下 一、货币安置指政府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的经济补偿,由被拆迁人自己负责安排生活以及生产场所。货币安置双方权利义务简单明确,便于实施,成为重要的安置方式.006年至2010年被拆迁安置的人员中有近20%采取了货币安置方式 二、产权调换安置是由安置人利用现成的房屋或者新建房屋,根据被拆迁房屋等面积或者等价值调换相应面积的房屋。用于调换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存在差额的,由被拆迁人支付超过面积的建房成本价或者由拆迁人支付不足面积的补偿费 三、土地安置加货币补偿,即安排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建设 四、重建主要适用于公益设施、基础设施的拆迁安置,如养老院、学校、医院等,由于较少涉及个体利益,而且近些年来,国家对农村公益设施、基础设施投入增加较快,矛盾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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