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规定停...
简单给你说,就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法院去起诉,比如北京市朝阳区安监局处罚你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在行政复议中维持了朝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复议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具有确定力,即具有不可变更的特性,申请人不得再次就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复议; 第二,具有执行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必须履行复议规定的义务,申请人若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诉讼期间不会停业复议决定的执行; 第三,具有拘束力,复议决定一经生效,就具有不可争辩的权威性,当事人必须无条件按决定的要求拘束自己的行业。除非经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决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终止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有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暂停行政复议。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60日内中止行政复议的原因尚未消除的,终止行政复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3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021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