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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权侵权行为处理。 1侵权举证采用过错推定:不能证明其出版复制行为有合法来源的,推定其为侵权;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倒置;过错推定还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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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 接触 排除合理解释原则,确定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其中,实质性相似对比的方法包括整体感觉法、直接对比法和特征发现法。比如原被告的游戏界面,游戏步骤 、游戏方式和游戏角色基本一致,被告游戏界面出现授权原告作权的原始作权人信息,可以用整体感觉法直接认定实质性相似。直接比较法是比较原被告的源代码,通常涉及司法鉴定,周期长,成本高。特征发现法是指原告在被告的源程序中设置的指令或符号,对程序的运行没有意义和作用,但能够反映权利人的某些特征,如开发人员的姓名和单位。如果此时被告不能合理解释,基本上可以认定被告有抄袭。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 接触 排除合理解释原则,确定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其中,实质性相似对比的方法包括整体感觉法、直接对比法和特征发现法。比如原被告的游戏界面,游戏步骤 、游戏方式以及游戏人物基本一致,且被告游戏界面出现了授权原告着作权的原始着作权人的信息,就可以使用整体感觉法直接认定实质性相似。直接比较法是比较原被告的源代码,通常涉及司法鉴定,周期长,成本高。特征发现法是指原告在被告的源程序中设置的指令或符号,对程序的运行没有意义和作用,但能够反映权利人的某些特征,如开发人员的姓名和单位。如果此时被告不能合理解释,基本上可以认定被告有抄袭。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如果他人也是通过独创产生,即使功能、用途、商业模式相同,不一定是侵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列》第二十三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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