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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医疗费是否为治疗所受损伤的费用。与损伤无关的医疗费如治疗另外本身固有的疾病,不属于赔偿范围。 2、审查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
一、审查医疗费是否为治疗所受损伤的费用。与损伤无关的医疗费如治疗另外本身固有的疾病,不属于赔偿范围。 二、审查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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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理前的准备第一,起诉状.答辩状的传送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医疗机构,被告医疗机构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或者答辩状。第二,法院的告知.调查人民法院对已经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成员确定后,应在三天内通知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并且可以在开庭时,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提出回避的事由。2、开庭审理程序第一,公开开庭审理允许旁听,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第二,身份审查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医疗纠纷诉讼案开庭审理前,书记应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是否到庭,并公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审理长对当事人进行核对,并公布审理人员.书记名单,通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三,法庭调查.质量证书所有手续工作完成后,诉讼手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答辩2、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来法庭证人证言3、出示证书.物证和视听资料4、.证据质量证书第四,鉴定手续完成上述手续后,法庭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完成后,将鉴定结论提交法庭。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该结论再进行质证。鉴定.调查的事实和结论的真实性.关联性再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意见。鉴定结论对患者及其家属非常不利的,应当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第五,法庭辩论第六,最后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者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后意见。第七,调停和判决应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结束,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调停的,也能调停,不能调停的,必须立即判决。
在医疗事故罪中,常见的立案材料来源有:受害人及其家人控告、医疗单位或其他人的举报、当事医务人员的自首、卫生行政机关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案件的移交等。对于擅离职守、见死不救等严重医疗责任事故,公安机关有权依照刑诉法进行立案、侦查和鉴定。有犯罪嫌疑的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不构成犯罪的,再转入行政和民事处理程序。此外,卫生行政部门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对涉嫌医疗事故犯罪案件的查处,对于所发现的案情重大、可能触犯刑法的医疗责任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应暂时中止行政处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司法机关委托医疗事故鉴定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鉴定机构应及时组织鉴定,不得拒绝、推诿。
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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