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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明的爸爸与继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那么她的继承顺序是和小明一样的。至于小明的生母,因她与小明的爸爸离婚后,就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个体,所以小...
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和男方父亲名下的,该房产中男方所有的份额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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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该房屋实际上是儿子、儿媳妇的夫妻财产。 继母无权加名,若想加名,要付出代价的。 房产证上可以只写儿子名字,也可儿子、儿媳两个名。 如果不行,诉讼解决。继母如果把房产当家庭财产的要继承父亲份额的话, 那也应扣除儿子、儿媳份额出来,剩下父亲的份额实际上就是0。 那么继母有权继承0份额。 如果继母想要房子,就得买。
抚养条件和能力发生变化有下面四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拓展资料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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