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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可以改名字吗

2021-12-03
是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孩子需要姓谁,也就是说孩子有姓名权,可以更改姓名。孩子未成年时,其更名权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离婚后,孩子被判给母亲。一般情况下,母亲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以依法行使孩子的姓名权,也可以依法更改姓名。《户籍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18岁以上人员需要变更姓名时,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已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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