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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本案的量刑应当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需要确定死者的死亡是谁所造成的,如果不是店主所造成的就不能按十年以上量刑,这就需要具体分析了,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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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销售人员,不是财物保管人员,顾客有义务自己保管自己的财物,所以,顾客在商店丢失物品,不能要求商店或店员赔偿。但如果能证明,顾客要求你看管物品,你也同意了,则你就承担了保管的责任,一旦顾客物品丢失,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赔偿额度,并不是由顾客说了算,双方可以协商。顾客单方面的财物主张,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1、若是因为酒店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 2、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扩展资料因宾馆、酒店、卡拉OK厅、银行等服务经营场所不安全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屡屡见诸于报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出台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商家威胁客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给予治安拘留或者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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