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其刑事责任能力范围以内承担形事责任。比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
刑法[2]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称“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介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介态,属于行为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等原因,在实行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一定减弱的情况。现代各国刑法对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一般明文规定减轻其刑事责任,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行为内容中仅部分不符合法律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因而其部分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世界各国的法律对于此类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定不尽相同。德国和瑞士的民法规定:法律行为中部分无效的将导致其全部行为无效;英美各国和某些大陆法国家的法律则认为:只有在行为无效部分构成全部法律行为的条件时,才导致行为整体无效。有些人可能从来没有听说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这个词汇,比如说,年满14周岁低于16周岁的这些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就是受到限制的。刑事责任能力受限制的这些人犯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只能从轻甚至免予刑事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二)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三)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