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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
一、诉讼办理离婚 第一阶段:阶段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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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法院离婚程序一般是: 1、到法院立案大厅申请离婚诉讼,对符合条件就会给于立案,去申请的时候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被告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一般的离婚诉讼,最长不会超过六个月。
1、向法院起诉离婚手续的第一步,起诉。起诉所需的资料有起诉书和起诉书的复印件、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明书居住证明书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资料。提供儿童基本情况和抚养情况的证明书等资料。(离婚诉讼书标准格式)2、法院审理阶段是法院离婚手续中最重要的手续。1、立案,法院收到起诉书后,满足立案条件的,法院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的复印件送达配偶。你的配偶在收到起诉书复印件后,15天内提交答辩书。2、调停在审理离婚资料后,法院不会立即开庭,而是在审判前进行调停,不能调停的情况下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流程是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明确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者是否出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检查当事人,公布事件原因,公布审判员是否回避后,开始法庭调查,通知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询问未到庭的证人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发表阅读鉴定结论的证明书、物证和视听资料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三.法院判决最后,根据审判情况进行调停,调停失败后,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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