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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公司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成立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个是自然人和公司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二个是共同犯罪行...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要要件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儿所说的人,既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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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的量的规定性因素。一个人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如果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单独构成所教唆的罪,尽管存在教唆行为,也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质的规定性因素。如果虽然符合量的规定性因素,即有两个以上的人,但是其中一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两种情况: ( 1)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起点是年满16周岁,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种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为年满14周岁,其他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一律为年满16周岁。就上述8类犯罪而言,已满14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对于其他犯罪而言,已满16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起实施上述8类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情形,对于这种案件,由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就所实施的犯罪来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而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 2)是其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我国除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外,还可能因为有精神障碍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该条第2款同时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之间不能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说,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能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而并非在二个以上的人中有一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能得出所有的人都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结论。如,一个15周岁的人和两个17周岁的人一起盗窃,根据以上分析,15周岁不能与其他二人构成共同犯罪,但是两个17周岁的人之间还是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
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如下:一是犯罪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共同犯罪分子都指向同一目标,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二、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意图。首先,有认识共同犯罪的因素:(1)所有共同犯罪分子不仅意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还意识到其他共同犯罪分子与自己一起实施这种犯罪;(2)共同犯罪分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相结合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主要条件:共同犯罪的主要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起草的人。四.主观条件:所有共同犯罪分子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所有共同犯罪分子通过意思联系认识到共同犯罪会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心参与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 3.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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