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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还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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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还是不清楚,公安机关办案还没有结案之前是不会罚款的,如果罚款了,就是对他的事情做出了处理,就不会再被提起公诉,所以,你说的情况可能有些误解,公安机关如果是对马某等人进行了取保候审,就不会在法院再一次取保候审,如果是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法院审理以后还可以判处罚金,罚金是一种附加刑,在执行法院的附加刑的同时,公安机关采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就要退还的,法律咨询要把事实讲清楚,否则律师很难给你做出准确的解释
根据法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因此,是否退还该保证金,主要是要看是否违反规定,如果未违反规定,则即应退还该保证金,而且实际上也是这样操作的;如果违反规定,则即没收该保证金。此复。
取保后保证金退回不是代表没事了。取保候审退还了保证金,只是取保候审的结束。至于案件是否结案了,要看办案机关的最终决定,而不是以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为标志。《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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