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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的: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需要转学籍就读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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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的: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需要转学籍就读的,应该先办理转户口手续,才能入读; 3、具体的转学籍手续及资料,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转入地的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也就是说,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对于不缴学费的学生只能用不予注册的方式处理,因为不予注册的学生没有学籍,毕业的时候就没有毕业证书。但是,教育部目前在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公办高等学校一律不允许不给注册,如果您在公办高等学校,学校是没有权力不给您注册的,否则您可以向教育部举报。所以请您核实学校是否每年都给您注册了学籍,如果注册了,根据上述规定,学校对于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就必须发证。如果学校没有给您注册,您就不能要求学校发证。如果您就读于中等学校或其他类型的学校,相应的学籍管理制度没有给予学校扣发毕业证书的权力,所以学校这样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建议您与学校协商,必要时可以和学校签定分期支付学费协议,以换取毕业证书;如果达不成协议,您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其对学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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