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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为1860元、1660元、153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
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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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为1860元、1660元、153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三档。 2.其中,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余姚市、慈溪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第二档;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的职工则为第三档)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此外,最低工资不是实发工资,是应发工资,它包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我们日常所谓的“净收入”,而是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因此,扣除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等费用后,到手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有可能的。 4.当然职工如果发现自己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每个月的工资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电话是12333,也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工伤住院期间和出院休养期间的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均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没有其它的补助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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