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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要求就对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若对方不予配合的,在确定对方没有受伤或伤情轻微的前提下,也可以对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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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作出的《鉴定意见》是否客观公正,不仅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而且还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判。由于种种原因,侦查机关作出的某些《鉴定意见》并不客观公正。对此,最新修改并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3、244、245、246条明确规定,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请。侦查人员接到异议申请后,应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补充申请或重新申请条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3日内作出不准予补充或重新鉴定决定,并将该决定通知申请人。符合补充申请或重新申请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作出准予补充或重新鉴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由其说明鉴定结论。如果鉴定人拒不出庭的,其鉴定意见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支付鉴定费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鉴定人退费。
一、在诉讼前,委托人就是当事人自己委托,在诉讼中,如需要鉴定,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同意申请的,法院是委托人。二、这个是在鉴定结论出来后,法庭对该鉴定结论质证时你可以对鉴定机构收集的鉴定材料的来源真实性提出意见。三、鉴定前,如是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如不能共同指定的,由法院随机抽取鉴定机构,一旦抽取,就不会变更。如随意变更,就是不合法的。四、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鉴定机构应当出庭解答双方当事人的质询。如鉴定人拒绝配合导致无法鉴定的,法院会根据证据规则来认定这个事实对你不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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