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
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夫妻双方诉讼离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离婚手续分为两种:协议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手续。 第一,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 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 2、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且证件材料审核通过的,准予离婚,发给离婚证。 第二,诉讼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起诉状,以及关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立案后,根据法院审理流程,由法院依法作出调解或者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的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