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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续治疗费不够用能够再追加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一方面,如果法院对于当事人所提追加赔偿一事在之前的审判中已经予以裁决且该法律文书...
工伤的索赔项目里面本来就包括了后续治疗费的赔付,建议您先粗略折算,然后1年后的具体费用是可以主张补偿的。请问您父亲现在情况如何?何时痊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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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调解后不可以追加赔偿,调解是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情形下进行的,不可以反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 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可以,停工留薪期届满后仍需要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可以要求后续治疗费,其实你所说的两个问题并不矛盾.因为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出伤残等级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参保的,则工伤保险基金所应该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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