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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离婚诉讼费用标准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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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用标准一般支付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支付。具体根据案件诉讼请求的金额和价格,按比例分阶段累计缴纳。
案件受理费(1)离婚案件,每件支付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缴纳;(二)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10元至50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价格或金额,按以下比例缴纳:1、不到1000元的,每件交50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支付;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支付;五.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支付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支付;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五)侵犯专利权、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缴纳50元,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缴纳100元,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缴纳100元(无争议金额)。
诉讼费是按照争议的标的确定的,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至于请律师的费用,律所都有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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