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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外情人在分手后向当事人强迫索要分手费的,是违法行为,若其有敲诈勒索情节,则可能构成犯罪。 2、《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已婚男子婚外生子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如果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而生下的孩子属于道德问题,不违法。 要是明知有配偶而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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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婚外生子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如果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而生下的孩子属于道德问题,不违法。 要是明知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单纯的婚外情如果不涉及与军人配偶同居,或者没有与第三方结婚的,不涉嫌犯罪。关于婚姻方面的犯罪有两个:(1)重婚罪;(2)破坏军婚罪。如不涉嫌犯罪,刑警不能抓人。一【婚姻方面的犯罪行为有两个】目前,我国涉及婚姻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只有两种,而且两种都属于犯罪行为,这两种行为是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因为婚姻过错必须受到惩罚的。二【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1】《刑法》对重婚罪的处罚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刑法》对破坏军婚罪的处罚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至于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另外,法律上也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张 “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虽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欠条,但实质上也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欠条往往是“有名无实”的,是无效的。如果实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支付“青春损失费”欠条的,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是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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