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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信用卡及时还,若银行报案,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卡逾期是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个人信任产生污点,不利于后期的银行借贷业务,在征信报告中产生逾期记录。 贷款成功后,要按时还款,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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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叙述,推测你可能是经过2次催缴后超过3个月依然未还款,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综上,如果是以上的情形,你要 1主动交代案情——构成刑法上的坦白,可以从轻处理 2主动积极还款——上面最后一款,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银行起诉,那你就没有退路了。如果你已经逾期三个月以上了,那还是赶紧借钱还款吧,协商余地很小。即使银行同意,那也是几个月就得还清,你一个月还一千多那是不现实的。如果银行起诉,给你户籍发传票,那你家里肯定知道了。建议你跟家人借钱还款吧!这没有什么丢人的,一旦起诉判决,还要处以罚金的。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卡片并将卡主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有可能起诉卡主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首先,我想说的是,这些个催收公司不单止给你到处贴罚单,还会去你工作的地方闹事,去你家那里闹事。我的交行信用卡之前因为前两个单位破产,所以突然工作没有了,逾期了三个月。后面好不容易找到一份4000块一个月的工作,第一个月发工资后马上就拿去还卡了,结果这帮催收公司的人知道我的工作地址后,竟然叫两个人上来当着所有人面前在那里闹,结果我当天就被解雇了!后来气不过打电话跟他们理论,竟然他们还理直气壮的说谁叫我欠钱!我工作不就是为了赚钱还你那该死的卡嘛!去银行投诉也没用,银行就说这不是他们能管到的,我想说,你管不到你还请这些人干嘛!出事了就推得一干二净!现在也总算找到份工作了,每个月也有坚持还。不过,这帮人还是不依不饶的追问我的工作地址,我只想说,他们还真当我傻的是吧!且不说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想说这些人还有人性吗?难道就真不怕会遭报应?非要把人弄得家破人亡才开心是吧。我认为,他们的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我欠钱是不对,但不代表他们就可以用这些非法的手段来对我们!这些催收公司就是捉住了我们欠钱理亏的心理,认为我们都不敢对他怎么样!其实只要他们做了侵犯你人权的事,我们其实根本不用害怕,直接报警处理!首先,国家是不允许私人催收公司的存在的!下次再有这种情况,不要犹豫,直接报警不要纵容这些人继续为非作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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