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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犯罪未遂的,根据运输毒品的数量来确定量刑幅度。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走私、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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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观点认为,贩卖应以毒品实际上被转移给买方为既遂。在毒品被转移之前,即使买卖双方已达成转移协议或者卖方已先行获取了经济利益的,都不能够认为是贩卖既遂;对于运输毒品者来说,其开始运输毒品之时是犯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的,是犯罪未遂,毒品被运抵目的地的,是犯罪既遂。第二种观点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将毒品出售获利,或是否已实际成交,不影响本罪既遂;若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毒品未能进入交易环节的,则构成本罪未遂;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起运为准。毒品一经进入运输途中,就构成本罪既遂。第三种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购买、出售、运输毒品行为之一的,无论其是否卖出以及是否运达目的地,均应定为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
是的。运输毒品犯罪形式的认定。中国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形式的未遂规定: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是犯罪未遂。刑法总则的规定对分数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当然,对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约束力也不例外。毒品进入运输状态后未到达行为人的运输终点,现在刑法理论存在差异,主要有:一是运输毒品犯罪,应以毒品是否开始运输为标准;二是毒品是否到达目的地作为犯罪、未遂的定义,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到达目的地,为犯罪未遂;第三,只要毒品进入运输,无论在哪个阶段。
看具体情况。运输毒品犯罪形式的认定。中国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形式的未遂规定,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的,是犯罪未遂。刑法总则的规定对分数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当然对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约束力也不例外。当毒品进入运输状态后未到达行为人的运输终点时,刑法理论界对运输毒品行为是否成功存在差异,主要包括:一是运输毒品犯罪是否成功,应以毒品是否开始运输为标准;二是毒品是否被运输为犯罪和未遂的定义,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到达目的地的,为犯罪未遂;第三,只要毒品进入运输,无论在哪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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